4月1日傍晚,社交平台突然爆出“大瓜”:中国培养政法人才的顶级学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刘玫发布的《关于我与汪海燕绝交的声明》惊现网络,一时间让众多吃瓜群众惊掉下巴,原因是刘玫发声明绝交的汪海燕(男),同是该校的教授、博导。而刘玫发声明与其绝交的原因,竟是因为自己与汪海燕在争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副会长的过程中落选,所以才痛斥汪海燕“忘恩负义”,并发声明与其绝交。
目前,网上尚未见到汪海燕的回应,但网友们已经不淡定了,称“吃相真难看”“颠覆三观”……刘玫在这则“绝交声明”,先是历数了她对汪海燕的“恩典”。“汪海燕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毕业时想留校,我是时任所长,是我把他招进刑诉研究所的,给他这碗饭吃的人是我。“从博士毕业留校至今,他每一次晋职、晋级都离不开我的支持和帮助……他评四级教授那年我几乎是凭一己之力把他推了上去,使他得以从强劲的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得到全校诉讼法唯一的一个名额……前年(2020年冬天),他申报二级教授,我还是评委,一如既往的大力支持,使他顺利晋级。“他留校后、申报硕士生导师时,当时我作为导师组负责人提携了他。他申报博士生导师时,我作为学位委员会成员,力排众议把他排在了第一位……“在刑事司法学院,我大力举荐并支持他担任了副院长、院长,长期以学术委员会主席、学位委员会委员的的身份支持、配合他的工作。时至今日,他取得的耀眼成就,固然有他的天资、努力,但不客气地说,与我的帮助是分不开的……”随后,刘玫在“声明”中话锋一转,又历数汪海燕的“忘恩负义”之举。“当我得知中国政法大学有两个副会长名额,而汪海燕意图占据其中一个名额时,作为有着43年中国政法大学校龄、39年刑事诉讼法学教龄、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担任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长达12年、年龄大汪海燕13岁、对他有过大恩的人,我感到深深受到了伤害。“2021年12月21日,我通过某个渠道发出了我对汪海燕有意见,并有意参选副会长的信息……但他无意退出、志在必得,这个副会长他是不打算让贤的。“2021年12月30日下午5点5分,我发信给他要求他按照正规程序,书面向中国法学会和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提出让贤……今年1月14日下午4点52分,汪海燕语音我,说我当副会长的事儿不成了……为了当上这个副会长,他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挑拨离间,嫁祸于人,竟至欺君!真是不敢相信啊,毁三观了……我彻底认清了汪海燕的人品。”“声明”继续写道:“3月2日我接到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通知,说我还是常务理事,而汪海燕是副会长,并通知我填写常务理事申请表。我当即向研究会明确表示,辞去常务理事一职,不再填表。”“如果汪海燕确有诚意、如他亲口对我所说的真想退出这个副会长让贤于我,我活了大半辈子,至今没见过、也没听说过要退出还能退不出、想辞职还有辞不掉的!笑话!我就辞给他看看。”“在此正式宣告:从今往后,我与汪海燕绝交。他走他的独木桥,我走我的阳关道。道不同不相为谋,志不同不相为友。”“此事不接受任何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何方利益的解释、调停、斡旋。”刘玫在“声明”中说。目前,尚无汪海燕对这份“绝交声明”回应的消息,但吃瓜群众却不淡定了。在微信朋友圈,不少法律界人士纷纷表达看法,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董少谋写道:“原来副会长是分配的,原来是这样‘争’副会长的!为一个副会长要死要活要绝交,简直是羞死人了,作为学者颜面扫地!”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就此事诙谐地调侃道:“很多人就这样知道了两个政法大学教授。建议国家多成立各种协会,多设会长、副会长职位,确保教授们人人有份,别为争夺职位伤了和气。”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松律师在朋友圈表态:“这样争名夺利,居然拿得上桌面,颠覆三观!”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阳就此评论称:记得某位老师看完笑傲江湖说,学者的江湖与小说中的江湖的区别,仅在于人物不会飞檐走壁,使枪弄棒。在微博上,网友也纷纷发表看法:“哈哈哈哈哈,太逗了”“都是些什么人啊”“吃相真难看,丢死人了”“哎,学术界这般难堪”“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一生叹息……”(《声明》来源:“金陵刑辩人”公众号)